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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网银川2月12日电 (记者 李佩珊)农村集体土地是村集体的重要资源,事关农村集体经济壮大与农民增收。针对农村集体土地管理、规范使用及流转收益保障等热点问题,宁夏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、副厅长李小龙2月12日在银川详解系列政策举措,明确宁夏将通过分类施策、制度护航,切实守护村集体与农民的合法土地权益。据了解,宁夏的农村集体土地主要分为两类:一类是已承包到户的耕地、林地、草地等;另一类是未承包到户的“四荒”地等。宁夏始终围绕“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”主线,构建完善相关政策体系与监管机制。在承包到户土地管理方面,宁夏严格遵循“依法、自愿、有偿”原则规范土地流转,专门出台工商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审批实施细则。“具体来看,宁夏建立了分级审批制度,土地流转申请先经乡镇审核,再按流转面积大小逐级报批,其中
查看 >>2026-05-11
兴宁市举办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土地整治模式创新专题讲座
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及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相关政策要求,学习运用“百千万工程”经验,破解农村土地碎片化、利用低效化等突出问题,推动耕地保护、生态修复与乡村发展深度融合,1月15日,《乡村振兴视域下农村土地整治模式创新》专题讲座在兴宁市乡村振兴人才驿站成功举办。兴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曾瑜,市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钟伟崇,市公共人才服务中心主任张清权出席会议,市委组织部、市人社局、市自然资源局、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和各镇(街)分管负责同志及业务负责同志共50余人参会。本次讲座特邀广东财经大学党委委员、广东省土地成片开发专家库专家、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专家库专家、广东省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专家库专家庄大昌担任主讲嘉宾。庄大昌长期深耕区域经济、公共管理、土地资源管理领域,学术造诣
查看 >>2026-05-11
通讯员 梁中华 赵连勤近期,肥城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发现,部分村集体在土地发包及后续管理过程中,存在承包形式告知不清、承包期内调整解释不足、村民疑问回应不及时等问题,严重损害村集体和村民个人合法权益。为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纠纷,保障村民合法权益,促进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和谐,第一时间向纠纷较多的某村民委员会发出司法建议书。该司法建议书结合审判实践中发现的问题,指出村集体在组织土地承包、流转等过程中,必须严格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,确保程序公开、公平、公正,强调村集体应加强与村民的沟通、解释工作,积极引导村民通过协商、调解、诉讼等合法途径理性表达诉求、维护自身权益。收到司法建议后,某村民委员会高度重视,立即组织“村两委”成员认真学习建议内容,表示将严格对照法律法规,全面核查现有土地承包程序,确保程序
查看 >>2026-05-11
12月7日,记者从尖草坪区了解到,该区农村土地确权档案“安家”区档案馆,万余卷资料实现数字化查询。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移交进馆工作对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、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及推动实现乡村振兴战略、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意义。尖草坪区档案馆与尖草坪区农业农村局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,分工负责、密切配合,加强协作,形成工作合力,高效推进确权档案移交进馆。经过6个月攻坚,全区7个乡镇(街道)的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全部移交进馆,接收进馆13459卷(件),其中综合管理类101件,确权登记类13348卷(户),纠纷调处类9件,其他载体类(照片档案)1卷。电子目录全部挂接至档案馆档案查阅系统,可数字化便捷查询。(刘志刚)
查看 >>2026-05-11
近年来,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持续深化农村承包地“三权分置”改革,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规范化制度体系改革试验为契机,聚焦风险防范、价格指导、权益保障三大核心,构建起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流转“三保障”体系,有效防范规模经营风险,为全省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建设提供了可复制、可推广的“姜堰样本”。筑牢风险防线:以严格准入审核守住流转底线该区以分级准入、动态管控、清单监管为抓手,从严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主体资格审查,从源头防范盲目经营、超规模经营等各类风险。在分级准入审核上,按单笔流转面积建立“区镇联动、分类施策”审查体系:500亩以下项目由镇村联合审查,500亩以上项目由区级组织联合审核;针对流转主体年龄、种植经验等设置差异化标准,重点核查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用途,严守“农地农用”红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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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月22日上午,国新办就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,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。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,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。对此,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司长陈邦勋表示,农业农村部先后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乡镇、整县、整省试点,目前已覆盖了7个整省、221个整县、349个整乡镇,2500多万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,让农民吃上“定心丸”。陈邦勋具体提及三个方面,一是坚持延包原则,就是坚持“大稳定、小调整”,用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,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、顺利延包。个别调整的,一定要依法依规从严掌握。二是规范延包程序,按照延包工作规程规范开展试点,确保程序合法合规,特别是延包方案要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,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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